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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6-17  来源:xajzjn  浏览量:2124

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住建局,各有关行业协会,各有关单位:


为贯彻落实部、省关于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相关要求,按照《西安市智能建造试点三年行动计划(2023~2025年)》《2024年西安市住建领域智能建造工作计划》要求,加快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培育工作,形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引领型企业,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发展。现决定开展2024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条件


(一)申报企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,且未发生重大、特大安全生产事故。


(二)建设、设计、部品部件生产、施工、运维、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、软件研发等单位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单独申报。


(三)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智能建造技术创新能力,拥有实施智能建造的专项经费投入、专业人才队伍、标准规范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,在智能建造技术创新研发、数字化设计、智能生产、智能施工、智能运维、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等某一或多个细分领域有所创新突破和应用,具有在工程项目上实施智能建造技术的丰富经验,智能建造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,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
二、申报程序


(一)企业申报

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《西安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申报书》(附件1),加盖公章,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,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、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。


(二)区县推荐

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开发区住建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,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初步复核,择优推荐,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《西安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。


(三)公布名单

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通过审查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布。


三、有关要求


(一)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开发区住建局、各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,高度重视智能建造试点工作,严格遵照相关申报事宜,精心组织,坚持优中选优,做好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申报工作。


(二)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开发区住建局、各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,鼓励产业链企业通过举办论坛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,加大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宣贯、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力度。


(三)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开发区住建局、各行业协会对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在科技成果推广、项目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鼓励和支持;鼓励在工程招投标中,可将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列为相关内容作为评审因素纳入评标办法。


附件

1.西安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申报书

2.西安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推荐汇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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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4年6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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